国际调解院总部 最快年底开幕
- 国际
- 2025-04-08 11:47: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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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:国际调解院总部落户香港,律政司司长林定国预计最快可于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开幕。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表示,《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公约》(《公约》)已于去年完成谈判,现正积极筹备今年在香港举办的《公约》签署仪式。 林定国指出,待《公约》通过和生效后,国际调解院总部将正式落户香港,预计最快可于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开幕。随着签约成功、改建后的国际调解院总部落成,今年底会公布更多详细规则。\港闻报记者 龚学鸣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昨日在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特别会议上介绍说,国际调解院总部是首个在香港设立总部的国际政府间组织,亦是世界上首个专门以调解方式处理国际争端的组织。他透露,成立国际调解院后将设有秘书处,并进行很多推广活动。外交部有与其他内地部委沟通,让有关方面知悉调解院将会签约,希望今年底或明年初投入运作。特区政府亦一直透过现行机制与国资委、商务部保持密切沟通。 林定国认为,国际调解院在港成立后有助香港打造成为全球“调解之都”的国际形象,吸引争议各方、调解员、律师及其他专业人士来港进行调解。 林定国在会上还表示,律政司将继续推展涉外法律人才培训,已于去年香港法律周2024期间正式启动成立香港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学院,开展能力建设和推出“香港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学院项目”,收获反应理想。 培育涉外法律人才 助企业“走出去” 未来培训学院的重点工作包括培育熟悉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国家法制,并可协助内地企业“走出去”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,为“一带一路”等国家战略项目提供可持续的法律及争议解决人才,以及配合国际法律及相关机构的持续发展,并为国际调解院等国际组织及机构育才、储才等。 为持续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的法治建设,充分发挥大湾区“一国、两制、三法域”的独特优势,林定国指,律政司正积极争取扩展“港资港法”及“港资港仲裁”措施的适用范围。 争取扩展“港资港法”适用范围 内地相关部委在今年二月发布相关规定,订明“港资港法”措施由深圳前海扩展至深圳市及珠海市两个试点城市;而“港资港仲裁”适用范围则由内地自由贸易试验区,扩展至涵盖大湾区内地九市。律政司会密切关注措施扩展的落实情况,继续与内地部委和业界保持紧密沟通,为日后争取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创造有利的条件。 另外,林定国表示,粤港澳三地法律部门去年发布了统一的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名册,而律政司将会继续推动大湾区商事仲裁的协作,订立大湾区仲裁员名册,进一步完善区内多元纠纷解决机制;并建立大湾区律师的特定平台组织,以及大湾区法律资讯平台,推进区内规则衔接和人才连接,为本港法律业界带来更多机遇之余,亦助力大湾区建设更国际化、法治化的营商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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